治则,是治病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,是维医逐步总结的治疗规律,是通过七诊,对疾病进行全面分析,综合判断,针对不同的病情而确定的各种相应的治疗准则。它对具体立法处方用药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。维医有关治则的内容十分丰富,其基本原则包括调整失调气质,表根缓急,助防祛邪,七因制宜,及治防变等。
1.调整失调气质
维医认为,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是气质的相对平衡受到破坏,因而发生热、湿、寒、干及干热、湿热、湿寒、干寒和体液(数量和质量上)的异常变化所致。所以调整气质,使体液恢复正常,是临床治疗的根本原则,它分为调整非体液型气质失调和调整体液型气质失调两大治疗原则。
调整非体液型气质失调包括寒化、干化、热化、湿化等治则。
调整体液型气质失调包括成熟致病体液和排泻致病体液二种。它们是用于调整体液型气质失调的治则。
2.表根慢急
表根,是用以概括和说明在一定范围内,疾病的相对两个方面及其内在联系的概念,“根”是对“表”而言,从疾病本身来说,病因是根,症状是表。在治疗时应用“表”、“根”的理论,则可帮助分析其主次慢急,并运用急则治表、慢则治根,或表根兼治的原则来指导临床治疗。在一般情况下,慢则治本,适用于病热缓和的疾病及其某些慢性病,此类疾病以体液型气质失调引起者为多。表症不急,治疗当采用治根的办法,即是研究或找出病质、主因、主证进行治疗、除根,则表症自愈。或先治其根,后治其表,均属慢则治根的范围。这是维医学辨证论治中的一般原则。
3.助防祛邪
“防”指人体“太比艾提”即对疾病的防御、抵抗能力。“邪”是病邪,主要是指各种致病因素及其病理损害。防与邪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,疾病的发生、发展,在一定意义上,可以说是由防、邪双方的力量强弱而决定的。邪胜则病进,防胜则病退。故治病的根本目的是改变防邪双方的力量对比,使邪去防复,向有利于疾病痊愈的方向转化。
4.七因定则
七因定则,即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及因病种、病级、病期、病危等制定治则。也就是根据季节、地区、体质、年龄、性别及疾病的种类、原因、等级、分期、高峰期等的不同,而制定的治疗方法。因为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是由各方面的内外因素决定的,故治病时应考虑各方面的因素,区别对待,制定适宜的治则,确立相应的治法。这是维医学整体观念在治疗上的体现。
5.及治防变
指为及时治疗疾病,防止疾病转化,而考虑的治疗措施和用药原则。疾病的发展过程,基本上是病邪与人体防御能力的胜败过程,邪胜则病进;人体防御能力胜邪则病退。故及时治疗,既可控制病情恶化,又免人体防御能力过度损耗。如:非体液型气质失调疾病不及时治疗时,可转化为体液型气质失调性疾病;体液型气质失调疾病急发时,不能等待查清致病体液,更不能等待使致病体液成熟后,才能用主药等大则。不然,这不但会错过治疗机会,而且会使气质失调型疾病转化为形状改变型疾病,甚至结构损坏型疾病。由此可见,在临床治疗中,掌握时机,及早治疗,以防病邪的发展和转化,避免不良后果,是非常关键的。